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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会须知

时间:2013/1/1 13:36:42 点击:

  核心提示:入会须知一、入会原则1、本会实行会员制,采取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的原则。以学校会员为主体,并吸纳团体会员。2、凡各高校以及各地在沪团体、服务组织,承认本会章程,向本会秘书处提出申请,经秘书处审核后,报理...

入会须知

 

一、入会原则

1、本会实行会员制,采取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的原则。以学校会员为主体,并吸纳团体会员。
2、凡各高校以及各地在沪团体、服务组织,承认本会章程,向本会秘书处提出申请,经秘书处审核后,报理事会批准,即可成为本会会员,由秘书处颁发会员证。

二、会员入会的程序:

1、认真详细阅读章程,填写入会申请表;

2、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明文件(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);

3、提交秘书处初审;

4、提交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;

5、缴纳会费;

6、由秘书处颁发会员证。

三、会员享有的权利:

1、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2、参加本会的活动权;

3、获得本会活动的优先权;

4、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5、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权。

 四、会员履行的义务:

1、遵守本会的章程;

2、执行本会的决议;

3、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
4、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
5、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材料;

6、按规定缴纳会费。

五、会员的退会:

1、会员超过一年不履行义务的,可视为自动退会;

2、会员连续二年不缴纳会费,不参加本会举办活动的,即视为自动退会;

3、会员如有性质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行为的,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。

 

六、会费标准:

 普通高校会员,1500元/年;      其他具体标准待公布。 

 

   请将本申请填好后交予上海市新沪商发展研究院秘书处

  电话:021-62233305

地址: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(华东师范大学)理科大楼A517室。 

作者:上海市新沪商发展研究院 来源:上海市新沪商发展研究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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